各部门、单位、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:
为丰富学校档案、校史馆藏,更好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、发展历程,传承优良文化传统,增强师生爱校情怀,充分发挥校史文化资源育人功能,现面向全体师生、离退休老同志、校友及其亲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实物档案和校史资料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1938年建校至今的历史沿革中各个时期形成的实物档案和校史资料。
二、征集内容
1.文书资料类
(1)学校历任党政领导、教授的信函、手稿、讲稿等;
(2)学校各时期的教材(讲义)、教案(手稿)、教学大纲、学生作业等;
(3)学校各时期建设、发展的文件、笔记、文稿、信函等;
(4)学校各时期印发的刊物、画册、简报、宣传资料等;
(5)学校教职工著作(含油印、刻印本),各类学术活动材料;
(6)学校各时期招生简章、招生计划表、培训计划等;
(7)各时期有关学校、师生、校友的媒体报道资料。
2.证件证书类
(1)学校历任党政领导、教职工的任命书、聘任书、任职资格证等;
(2)学校教职工在教学、科研、各类活动等方面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的奖杯、奖牌、奖章、锦旗、证书等;
(3)学校各时期的师生证件,包括录取通知书、学生证、工作证、毕业证、结业证、派遣证、聘书等。
3.图片、影音类
(1)学校各时期教学、科研、实习、实践活动等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(2)学校各时期校园建筑、风光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(3)学校各时期学术活动、社会活动、重要比赛等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(4)学校各时期对外交流活动、合作办学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(5)学校各时期党代会、团代会、学代会、教代会及社团、文体活动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(6)学校历任领导、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照、音频视频;
(7)上级领导、知名人士来校视察、参观、访问或讲演的照片、音频视频。
4.实物类
(1)涉及学校历史的牌匾、碑刻、拓片及文字说明;
(2)学校及教职工在公务外事活动中接受的礼品、纪念品和校友赠品等;
(3)地厅级以上领导、知名人士、杰出校友的题词、手稿、信函、批示等;
(4)学校各时期的徽章、印章、校训、校服、纪念章、票证,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;
(5)历届毕业生、培训学员的毕(结)业合影、纪念册、师生赠言等;
(6)具有时代特征的办公家具、实验仪器、教具、生活与文体用品等“老物件”;
(7)教职工生的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雕塑、曲谱、模型、工艺品等;
(8)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填补空白性的成果实物样品、图纸、微缩模型等;
(9)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知名人士的手稿和信函、笔记、著作、证书、奖品、照片、底片等;
(10)其他能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资料和实物。
5.亲历见闻类
(1)关于学校发展历史、辉煌成就、重大事件的回忆性文章;
(2)校园趣闻、生活轶事类故事;
(3)有关恩师风范、同窗情谊及校友风采的故事。
6.校友类:
(1)校友履历表、回忆录、联谊活动场景等;
(2)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、学者、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以及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实业家、企业家的照片、实物、书刊以及影像资料等;
(3)校友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(包括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)形成的聘书、证书、奖章、奖状、奖牌、代表证、纪念品、通知、著作、专利证书等文档、实物以及相应的照片、影像资料等;
(4)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,如: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雕塑、曲谱、模型、工艺等。
7.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。
三、征集时间
1.集中征集时间:2021年4月- 2021年6月。
2.长期接受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人员、广大校友、社会各界捐赠史料。
四、征集方式
1、接受捐赠。对愿意将自己收藏的学校校史资料、实物捐赠给学校者,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。
2、代管、复制。对特别珍贵的资料、实物,本人有保存意愿的,学校可代为保管,或由档案馆进行数字化加工后将原件安全返还本人。
3、借展:经双方友好协商,在不改变照片、物件所有权的基础上,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的照片、物件进行有期限的借用、展览。
五、征集说明
1、提供资料或实物时请附准确的文字说明: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主要参加人的姓名、时任职务、拍摄(提供)人姓名、现从事职业等。
2、学校或各部门、单位获得的能代表学校某一方面成果或荣誉的奖杯、奖牌、奖状等属于集体荣誉,请提供给校史馆永久保存。
3、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。
六、征集联系方式
地址: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山东管理学院明德楼468室。
邮编:250357
联系人:扈妍珺
联系电话:0531-89636109
窗体底端
档案馆(校史办公室)
2021年4月8日